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2011年度内控审计机构通知 :1、该所于2011年8月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 、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改制,改制工作现已完成,于2012年2月16日取得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改制后的事务所全称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改制和名称变更不属于更换审计机构的事项 。
特此公告。
新葡的京集团350vip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