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3日电 近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部署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意见》指出 ,要认真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从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出发 ,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 、权责明确 、政企分开 、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完善体制机制 ,依法规范权责,根据功能分类,把握重点,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
《意见》明确,坚持深化改革 、党的领导 、依法治企 、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 ,2017年年底前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 。到2020年 ,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 ,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外部董事派出制度 ,完成外派监事会改革 ,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 ;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造就一大批政治坚定、善于经营 、充满活力的董事长和职业经理人,培育一支德才兼备 、业务精通 、勇于担当的董事 、监事队伍;党组织在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更加牢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和管理明显改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 ,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自担风险 、自我约束 、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意见》强调,要从理顺出资人职责 、加强董事会建设 、激发经理层活力 、完善监督机制 、坚持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规范主体权责,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机构 、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 、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 、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 ,保障有效履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运行效率 。
《意见》要求 ,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在国有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试点基础上 ,及时总结经验、分层有序实施、做好相互衔接,全面推动依法治企 ,有序推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各项工作 。